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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計畫Curriculum
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辦法Regulations of Emergency Injury Treatment
友善校園專區Friendly Cam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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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為鼓勵青年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 參加對象:學區國小高年級學生。
- 比賽組別:共分為三組。
(一)散文組:以白話文寫作,文長不拘,題目自訂。
(二)新詩組:以現代詩體寫作,長短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題材不拘。
(三)繪畫組: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繪畫用紙為準
四、獎勵辦法:
(一)散文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二)新詩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三)繪畫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08年11月01日至12月17日截止。(郵戳為憑)。
六、繳交方式:文字類作品(第一頁為報名表)需打成電子檔,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檔名設為「作品題目—就讀學校-班级-姓名」。繪畫作品須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勿摺疊。請學校承辦人協助製作參賽作品清冊,並以學校為單位,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乙片寄送至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賈宓圖書館。
七、收件地點:請註明「第18屆竹中文藝獎作品」及「寄件學校」,寄至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賈宓圖書館收。電話(05)261-1006分機150、151。
八、比賽評審:由圖書館就相關教師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校外人員協助。
九、注意事項:
- 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 參賽作品均需附報名表。文字類作品為電子檔,繪畫作品背面請黏貼報名表。
- 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若干名。
- 集體創作以3人為限,每人頒發獎狀一紙,該獎項之獎金則由合作同學均分。
- 繪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09年5月份上班日至賈宓圖書館取回,務必來電先確認到館時間,以利領取。
-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通報所屬學校處置。
報名表請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