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一案,請各校下載宣導及運用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辦理。 |
| 二、 | 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並確保教職員工生的餐飲衛生安全,請各校務必加強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 |
| 三、 | 本次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 |
| (一) |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
| (二) |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相關文字。 |
| (三) | 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 |